国家能源局东北局行政处罚决定
1
企业名称: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1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违反能源法律法规。
违法事项:2024年6月22日,你单位2号机组发生汽轮机损坏一般电力设备事故,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16.97万元。认定此次生产安全事故为一般事故,并且你单位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柒拾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1月3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
企业名称:吉林普华亿能发电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双辽秀水风电场二期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2月25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3
企业名称: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风电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2月2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4
企业名称:京瑞(哈尔滨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5号
处罚类别:罚款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尚志河东200MW风电220千伏送出线路输变电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5
企业名称:电投(大兴安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6号
处罚类别:罚款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黑龙江呼玛100兆瓦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6
企业名称: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7号
处罚类别:罚款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220千伏升压送出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7
企业名称:华电宁安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8号
处罚类别:罚款
违法事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华电宁安风水山200MW风电送出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标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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