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第八条规定,专业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请有关持证企业于2025年底前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办理人员入职需如实上传人员证书、社保、劳动合同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方法见附件)
附件:“人员变更申请”办理指南.docx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25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吉林省电力企业协会 /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通化路1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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