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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培训发证等业务实行“延缓办理”,为持证需求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发布时间:2020-02-20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长春市现已停止一切线下培训和考试工作,推行“三项岗位”人员(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书复审、换证等业务“延缓办理”,有关证书到期后继续有效,待疫情结束后适时办理相关业务。此期间,国家及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注意防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后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三违”情况发生,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通过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持证需求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联系人:宁红岩,联系电话:1520431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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